释义 |
老房子可以卖,只要有齐全的证件就可以,另外还要有买家,一般的老房子如果没有显著优势的话,往往是没有人想要的。老房子结构、产权、质量等都不如新房房产买卖是房地产交易的典型类型,房地产交易是实现房地产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经济过程,房产买卖不仅包含了房产占有的转移,也包括了房产处分权的转移。包括国有房产的买卖、集体房产的买卖和私有房产的买卖。,并且太老的房子还不能办理贷款,想要找人接手还是很难的,但只要价格合适也不一定卖不掉。 房产交易市场是一种没有柜台的交易市场,买卖的过程没有物流过程,只是货币与房产权利的转移过程,不发生房产物质实体的空间移位。房产交易市场是一个供给稀缺、垄断与竞争并存的市场,因而这是一个既布满希望又布满了欺诈与陷阱的市场。在民商事法律理论中,买卖是一种极为广泛和较为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约定一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于他方,他方支付价款的行为。出让财产所有权的人称为出卖人,依约支付价款并取得约定之物的所有权的人称为买受人。 一、出卖人须有处分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出卖人本身就是房产所有权人,并且其所有权并没有受到如优先购买权、共有权、抵押权等对处分权的限制; 2.出卖人是待售房产的实际权利人,但这个房产因为没有或尚不具备初始登记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了预售的合法许可,也可以作为有权处分的出卖人,主要指正在开发楼盘或未竣工楼盘的房地产开发商; 3.前两种出卖人所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或行纪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