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有没有人管,为什么检察院叫放人公安局就要放人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规定,若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必须放人,但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在7天内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向检察院报告执行情况。人民检察院可通过接受诉讼参与人的控告行使侦查监督权。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局必须放人。就算有继续侦查的必要,公安局也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必须放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就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对侦查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通过接受诉讼参与人对侦查机关或侦查人员侵犯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的控告,行使侦查监督权。扩展资料: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检察院与公安局的协作机制:权责明晰还是混乱不堪? 检察院与公安局作为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协作机制的权责明晰与否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与效率。在理想情况下,检察院应对公安局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依法办案,并在必要时提出建议或指示。公安局则应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然而,现实情况下,协作机制往往存在着一些问题。权责不明、职责重叠、信息沟通不畅等因素导致协作混乱不堪,影响了办案效率和司法公正。因此,检察院与公安局应加强沟通与协调,明确各自的权责,建立高效的协作机制,以确保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检察院与公安局作为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协作机制的权责明晰与否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与效率。在理想情况下,检察院应对公安局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依法办案,并在必要时提出建议或指示。公安局则应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然而,现实情况下,协作机制往往存在着一些问题。权责不明、职责重叠、信息沟通不畅等因素导致协作混乱不堪,影响了办案效率和司法公正。因此,检察院与公安局应加强沟通与协调,明确各自的权责,建立高效的协作机制,以确保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检察官履行职责,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 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严格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既要追诉犯罪,也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一节 罪犯的交付 第三百零一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七条 侦查终结后,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按照要求装订立卷。 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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