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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护理费用可以直接给付工伤者吗?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基金应该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护理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向医疗机构支付,而不是直接给付工伤者。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及时垫付工伤护理费用,工伤者可以先自行垫付,然后向用人单位申请报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纳,用于支付工伤保险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不得拖欠或者少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工伤保险待遇所需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残疾补助金等费用支付,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向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支付,不得要求劳动者以任何形式垫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迟延支付工伤保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催告其限期支付。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付款的百分之一的罚金,罚金最高不超过应支付工伤保险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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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