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约定定金是要式合同,其成立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买家给付的金钱是定金而非其他。 若书写为订金、意向金、诚意金等,则其性质在一般情况不能认定为定金。若虽然书写为订金、意向金,但约定的处理方式符合定金规定的,可以从其约定以定金之法律关系处理。 2、订约定金是实践合同,当事人须在买卖合同签订前实际交付定金,订约定金合同方成立。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且交付时间当于本约签订之前。 实际交付数额少于或多于书面约定之金额的,以实际数额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