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死刑复核程序是对判决结论实行二审的一种程序。该程序不是为了更改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而是在保证基本程序正当性的前提下,对于法律适用的错误或不当,以及证据的不全面、不准确等情况进行补充、审查,保证判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因此,死刑复核程序并不可以针对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等因素做出修改。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七条:“死刑复核程序是对判决结论实行二审的一种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中,法院只审查被告人是否是罪犯,罪名是否成立,目前罪犯是否符合施行死刑的条件和判处死刑是否适当等问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征集、核实有关犯罪事实证据或征求其他有关审判事项的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对于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对原判决的法律适用认为错误或不当的,应当改判或者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对于证据不足、证据不确实或者认定事实错误的,应当补充、改变、纠正或者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对于原判决的量刑不当,应当改判。”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认定罪名和量刑,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