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刑法 》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 醉酒驾驶 机动车的,处 拘役 ,并处 罚金 。 第一百一十四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 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