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探视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诉讼法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罪或者重大犯罪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除不能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但拘留期间,家属在看守所见不到当事人,只有律师才能见面,在看守所与当事人沟通,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了解涉案罪名及案件相关情况。这是律师的工作。因此,如果当事人已被拘留,建议尽快委托律师见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