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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故辞退 没到发工资 怎么办
释义
    无故辞退没到发工资可以:
    如果是和单位形成的劳动关系,那么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本人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单位补发工资,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本人是和老板个人形成的劳务关系,对于老板拖欠员工报酬的行为,在有证据证明拖欠报酬事实的情况下,本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您的报酬,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拖欠的数额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诉讼对员工来说并非是最经济有效的维权方式,建议员工可以考虑向当地有影响力的媒体求助,借助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合法维权。
    自 诉 案 件 有 哪 些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
    供 给 侧 结 构 改 革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的重大创新,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后选择的经济治理药方,也是问题倒逼、必经关口,是解决中长期经济问题的根本之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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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