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工受工伤了怎么向单位要补偿 |
释义 | 临时工受伤雇用公司是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的。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 “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待遇。 一、请人代班出现事故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帮人代班,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经用人单位允许代班的,算工伤;擅自代班的,不是工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三个要件: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依法要求职工应当工作的时间和场所。受害者受伤当日休息,其未经单位同意,主动替换同事既非其本职工作也非单位安排的临时工作,故其不符合“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规定。 “工作原因”是指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伤害。单位员工都有自己相对固定的工作岗位,在单位要求的时间、场所及岗位上工作才是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员工需要更换工作时间、场所及岗位时,要事先经过单位同意,除非遇到紧急情况,但也要事后通知单位。因此,经单位允许代班的才是“工作原因”,擅自代班的不符合“工作原因”的规定。 由此可知,仅各用人单位允许代办的,代班中遭受事故伤害,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受伤者擅自代班的,发生事故受伤的情形不属工伤,但由于受害者是为了完成单位的工作事务而受伤致死,且没有直接的肇事方承担责任,可以基于民法典中关于公平原则的相关规定,要求作为受益方单位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二、日结工作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日结临时工受伤是否算工伤,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在我国法律上关于工伤没有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区别,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属于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包括签署协议的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所以一旦确定存在劳动关系,之后需要鉴定完工伤等级之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工伤赔偿。 2、伤害是否由工作造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的认定存在7种情况,并且每种情况都与工作相关,包括: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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