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险的报销流程: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携带申报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申请;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携带申报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职工享受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条件进行审核。以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