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有什么 |
释义 |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1、以盗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二、不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包括哪些 1、专利。商业秘密要求不为公众所知悉,专利授权的前提是公开,只有公开专利的技术方案才能得到保护。既然所有的专利的技术方案都是公开的,那么专利就不可能成为商业秘密,或者说专利和商业秘密是死敌。 2、能被反向工程破译的产品。产品研发出来之后是要推向市场的,只有推向市场才能获得盈利。推向市场之后,即使进行了保密,如果产品的技术方案能够通过反向工程被破译,他人这样获得商业秘密的方式也是不违法的。 3、行业内通识的商业信息或者商业技巧。 4、通过违法手段取得的商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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