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遇家庭暴力,离婚时如何举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遭遇家庭暴力,需要离婚举证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据:1、派出所的出警记录;2、去医院做的伤情鉴定报告;3、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缴费单据等。除了举证之外,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不存在法定错误行为的前提下,还可以向法官提起赔偿请求。并且离婚诉讼的提起者必须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本人,不得由其他第三人提起。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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