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破产逃债行为的表现方式有: 1、破产企业故意隐瞒财产,缩小破产财产范围,想法设法低估破产财产价值,压低赔偿比例。 在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时,一些企业只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和作价,忽略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专利、商标等),对无形资产不作价、不评估。 2、破产企业“恶意”破产,故意转移财产,另立公司或划小核算单位,搞空壳破产。 以原企业的有效资产为基础再重新开张。甚至出现了企业一面静悄悄地酝酿破产,一面又紧锣密鼓地投资办新厂的怪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四十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