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诈骗的特殊性 |
释义 | 法律分析: 网上诈骗活动的特殊性质包括:犯罪工具高科技化,作案过程非接触化;作案目标具有不特定性,资金流向具有复杂性;作案依托网络技术为实施犯罪提供支持,手段呈现智能化;跨省市、跨区域流动作案,新类型有组织犯罪呈公司化专业化管理等。网上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达到四万多元的情况下,行为人是会坐牢的,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人民法院应当对其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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