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道标准宽度是多少米 |
释义 | 一般国道的标准宽度为8米,但是也有例外,国道的设计规划,其宽度是根据公路等级以及路线经过地区的交通量来进行确定。国道是指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连接首都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府的公路,连接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地和战略要地的公路。国道中跨省的高速公路由交通部批准的专门机构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国道,是国家干线公路的简称,根据其地理走向分为3类。国道以1、2、3开头,以1开头的是首都放射线(112国道除外),以2开头的则为南北走向线,以3开头的是东西走向线。为区分这3类国道,每条公路干线常采用三位数字作编号来表示。 国道采用三位数编号,其首位数是布局的分类号。3位数中的第二、三位数字表示国道的排列顺序,“1××”的“××”就是第一类国道自北向南按顺时针方向排列的序数。3位数中第一位数字表国道类别:1××代表以北京为中心的放射形国道、2××代表南北走向国道、3××代表东西走向国道。 在中国,由以下公路组成: ①首都通向省、市、自治区政治、经济中心和3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干线公路; ②通向各大港口、铁路枢纽、重要工农业生产基地的干线公路; ③大、中城市通向重要对外口岸、开放城市、历史名城、重要风景区的干线公路; ④具有重要意义的国防干线。这些公路线构成了国家公路网的框架。 中国将公路划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道路状况的东西部差异,除了受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外,大部分还是由于中国地形西高东低,东部多平原,西部多山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十四条 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并商省道沿线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依照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批准的县道、乡道规划,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省道规划应当与国道规划相协调。县道规划应当与省道规划相协调。乡道规划应当与县道规划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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