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供应商能拿到钱吗 |
释义 | 破产企业贷款追回视破产财产是否足够清偿职工福利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包括职工工资、保险费用和补偿金。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比例分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企业破产后能不能要回贷款,要看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有多少而定,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的福利待遇的,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拓展延伸 破产清算程序下,供应商的债权能否得到优先支付?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供应商的债权通常无法得到优先支付。根据破产法规定,清算过程中的债权支付优先顺序是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的。通常,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优先得到支付,而供应商的债权排在较后面。这意味着供应商往往需要等待其他优先债权得到清偿后才能获得支付款项。然而,具体情况也取决于破产清算程序的具体安排和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供应商可以通过参与债权人会议、提起异议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但无法保证能够立即获得优先支付。因此,在破产清算中,供应商需要谨慎处理与破产企业的业务关系,以降低风险并寻求其他合理的债权保障措施。 结语 破产企业的贷款追回与破产财产的清偿能力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一定顺序进行清偿,其中包括优先支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费用等。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这些债务,一般情况下无法追回贷款。在破产清算中,供应商的债权通常排在较后面,需要等待其他优先债权得到清偿后才能获得支付款项。供应商应谨慎处理与破产企业的业务关系,并寻求其他合理的债权保障措施,以降低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一节 申请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 和解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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