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原则如下:婚前购买且付清款项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包括贷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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