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主旨: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构成犯罪,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法律分析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舞弊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行为人的行为虽是直接故意的,但其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却不是直接故意的,亦即,其并不希望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其对此损害结果的发生多出于过失,亦不排除间接故意。 拓展延伸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适用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国有企业的工作身份,即在国有企业担任职务或职责;其次,工作人员必须存在失职行为,即未能履行其职责或故意或过失地违反法律、法规或企业规章制度;再次,失职行为必须导致国有企业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包括财产损失、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最后,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必须具备过错性,即他们应当预见或应当预见到其行为可能导致损害。对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失职罪的法律适用,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的法律适用将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裁决。 结语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具有国有企业的工作身份、存在失职行为、导致国有企业利益受损、失职行为具备过错性。法律适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裁决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原则、徇私舞弊必然破坏正常活动,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可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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