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租房合同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审查房屋所有权属情况,如出租人非房屋所有权人,应确认其是否有出租权。 二、房屋有无抵押权,如果有抵押权,如在出租前已设立了抵押权,租赁关系不能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三、房屋的附属设施情况,约定房屋的修缮,出租人是住房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方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四、约定水、电、煤及物业管理费的承担,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和其他费用。 五、房租的支付方式、交付周期。 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的条件以及承租人是否有转租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