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期徒刑最多20到22年之间,当然这是说没有再犯新罪的情况。若再犯新罪,则作如下执行:原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对所犯新罪依法作出判决,其处理程序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如果新罪应判处有期徒刑,在判决中除写明刑期外,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仍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在宣告判决后,可向该罪犯服刑的劳改单位和负责起诉及监督该劳改单位的检察机关说明,由于《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经反映、请示后,目前仍只能如此。但可以请他们考虑:(一)由于该罪犯在无期徒刑服刑期间又犯新罪,在最近期间其他无期徒刑罪犯减刑时,他不能减刑。(二)今后,经过一定的时间,如果该罪犯确实遵守法律、监规,老实劳动改造,并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还是可以考虑给予减刑。但在什么时候减刑,减刑减到什么程度,都要把该罪犯曾犯新罪的情况考虑进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第八十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