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公司破产清算小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1、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法院立案受理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4、按照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什麽是破产清算小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1、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法院立案受理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4、按照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程序有:1、企业作为债务人自行申请或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3、确定破产管理人;4、发布破产公告;5、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6、召开债权人会议,确定破产财产及破产债务;7、经债权人会议协商确定进行重整或和解;8、重整或和解失败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9、组成破产清算组并进行破产债务的清偿;10、企业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终分配终结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破产清算组民事责任是什么 破产清算组若是因为故意或者是重大过失给债务人或者是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需要代表债务人参加民事诉讼,制定方案、通知债权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时间多长 公司破产清算时间一般需要一年,也有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具体需要的时间以实际需要的时间为准,法律未作出限制性的时间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第一百一十六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企业破产清算债务公式是什么 企业因破产进行清算时,是没有债务清算公式的,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要成立清算小组,由清算小组负责债务的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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