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我国商标近似认定原则。 1、关于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原则:相关公众具体包括两部分,一是有关的消费者,二是有密切联系的经营者。 2、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原则:商标的显著性越强,其区分、识别力越强,受人攀附的可能性也越大,所需保护的范围越广,其他商标只需与其有少许近似,即可能构成混淆。 3、个案审查原则。 (二)商标近似认定方法。 关于商标近似认定,除遵循上述原则外,还需适用以下方法。 1、整体比对方法; 2、主要部分比对方法; 3、隔离观察方法。 一、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方法是 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方法: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哪些规定 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具体有:一、对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即使未进行注册,仍按照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保护;二、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三、积极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 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