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民死亡注销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死者的近亲属带齐有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死亡人的户口注销; 2、派出所会审查亲属提交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或者是卫生院出具的《死亡推断书》等证明材料,核实清楚后,派出所会注销死者户口,收回身份证。 注销户口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单位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2、居民户口簿; 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 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