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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间服务合同的签署主体有没有限制
释义
    公民的居间活动,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居间制度的基本原则,就应予以认定,不能苛求居间人必须具有法定程序核准的特定主体身份。但对于从事某些特殊领域和高度专业化的商事领域,如证券、期货、保险、房地产等的居间活动,必须实行主体资格认证制度,在这些商事领域从事居间活动的,必须取得相应的主体资格,否则就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除特殊领域和高度专业化的商事领域的居间合同签署主体有限制完,一般的居间合同签署主体没有限制。
    一、不签租房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可以不签,但是如果后续发生什么法律纠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保障权益。对于交易双方来说,居间人可能会因为没有居间合同的限定,不履行居间服务,对居间服务的范围管理不周到,或者是恶意抬高价格。
    二、居间合同和网签合同有什么区别
    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居间人在合同关系中处于介绍人的地位;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和不要式性。居间合同是劳务合同。居间合同的标的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媒介合同的订立,而不是交付标的物或者移转财产权,因而属劳务合同的范畴。
    网签合同是直接网络备案的,同样需要书面签署,但合同文本是直接从网络上下载而来,而且每一页上都有'已备案'的水印.一般可以直接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说明开发商的资质和手续是齐全的,本人在办理契证和房屋产权证的时候会很顺利.纯书面合同也是要走备案程序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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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9: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