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委会有执法权嘛? |
释义 | 没有执法权,只有协助权。 1.调解民间纠纷。 2.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3.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有哪些,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7、社区自治权。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权、社务决策权、日常管理权、财务自主权、摊派拒绝权、内部监督权。 8、社区协管权。具有协助城建、城管、房产、卫生、公安、劳动、民政、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管理与社区有关事务的权力。 9、社区监督权。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代表社区成员对煤气、环卫、供水、供电、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组织业主对物业公司进行评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二)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三)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委会组织法》 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 第五条 多民族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居民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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