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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约撤回和撤销的条件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的条件是,在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应当认为要约尚未生效。撤回要约也可以采取下列方法,即在一个文件中,前面写了要约的内容,后面写一句话:上述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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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