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的误工费怎么算 |
释义 | 工作损失费用根据受害人的工作损失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未减少收入的,不得赔偿工作损失费用。具体赔偿如下: (1)工作损失是由于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后果而减少的收入,不是由于陪同患者治疗而造成的家庭损失,应注意区分患者的工作损失和家庭护理费用。 (2)要求工作损失赔偿的患者应有工作,无论其收入是固定的还是非固定的。退休的老年人、婴儿、儿童、尚未工作的学生不能要求工作损失赔偿。一般情况下,患者所在单位应出具工作损失证明,但必须注意审查证明的真实性,必要时可要求患者出具个人所得税证明,以证明其实际收入水平。 (3)计算工作损失日期。受害人的工作损失日期应当按照其实际损失程度、恢复情况,并参照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的法医疗鉴定。在实践中,一般以医院出具的医疗指导意见为依据。 (4)退休医疗费用现行法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受害人是另一个职业的退休人员。因失业而减少的收入差异如下: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或者禁止的,按照原工资标准进行赔偿,但新收入低于工资的,按照新收入进行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失业费用根据失业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失业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失业的,可以计算失业时间,直至残疾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同一或者类似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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