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做破产债权转让?破产债权转让的特殊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破产债权转让的特殊规定如下: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一般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即破产企业的债权不受原合同所约定债权的履行期间限制,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破产债权转让的特殊规定如下: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一般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即破产企业的债权不受原合同所约定债权的履行期间限制,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关于破产债权转让的问题 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即破产企业的债权不受原合同所约定债权的履行期间限制,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什么是债权申报范围,什么是破产债权申报流程? 债权申报的范围: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得申报。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破产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公司破产债权纠纷处理的程序具体为:准备诉状、确定管辖法院和诉讼时效、法院受理、和解、裁决、强制执行。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纠纷是破产企业或其财产管理人与债权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权申报范围是什么,破产债权申报流程是什么 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如下:(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2)须为以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44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破产程序中的债权和法院查封的债权还能转让债券吗?谢谢你的回答! 法律分析:1、民法典对破产债权申报后能不能转让没有作出规定,而债权符合转让条件的,可以依法转让。只不过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实现上有较大风险,而且无法完全受偿,因而转让时会受到相应的影响。2、根据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通常是和人身绑定的,如工资或人身损害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