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上什么样的案件可以当庭作出裁决? |
释义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判。只有被告人主动认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和量刑争议不大的刑事案件才可能当庭宣判,而大多数案件不会当庭宣判。 法律分析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若是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当庭宣判。一般情况下,对于被告人主动认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犯罪基本事实和量刑情节争议不大的刑事案件才可能会采取当庭宣判。绝大多数不会当庭宣判的。 拓展延伸 法庭上的案件审理流程及裁决方式 在法庭上,案件的审理流程和裁决方式是由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确定的。一般情况下,案件的审理流程包括立案、开庭、举证、质证、辩论、法庭调查等环节。在开庭时,法庭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并进行质证和辩论,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点。在审理过程中,法庭可能会进行法庭调查,如实地勘验现场或听取专家意见。最后,法庭将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作出裁决。裁决可以是即时的,也可以是择期宣判。法庭的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遵守并执行。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判。然而,一般情况下,只有在被告人主动认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争议不大的情况下,才会采取当庭宣判。大多数案件并不会当庭宣判,而是经过一系列审理流程,包括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最终法庭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作出裁决。法庭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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