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 |
释义 | 集体协商可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补充保险、女职工保护、职业培训、裁员等多项内容,双方可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还可协商变更、解除合同的程序和争议处理等事项。 法律分析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职业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拓展延伸 集体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 确定集体合同的效力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确保集体合同是经过双方自愿达成的,没有任何强迫或欺骗行为。其次,要检查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合同的形式、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另外,还要考虑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明确、具体,并能够被执行。此外,要确认合同是否经过适当的法律程序,如是否经过公证或登记等。最后,要考虑合同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综上所述,确认集体合同的效力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正性。 结语 集体协商是劳动关系中重要的一环,双方可以就多项内容进行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确定集体合同的效力需考虑多个因素,如自愿、合法、明确、可执行等。同时也要符合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只有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正性,才能确保集体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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