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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遗嘱继承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和户口,如果已经出境的,还需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
    2、遗嘱中需要继承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
    3、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
    4、遗嘱公证申请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对于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等,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该遗嘱的真实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遗产案件需要的相关证据有哪些?
    在遗产案件中,主张继承遗产的当事人需要提供的证据有:第一,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第二,主张遗嘱继承的,需提供遗嘱;第三,主张遗赠的,需要提供遗赠抚养协议,该情形下还需要提供证明已经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履行了相应义务的证明材料。第四,主张法定继承的需提供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相应文件如户籍、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第五,财产清单。
    二、财产继承证明哪里开?
    财产继承证明不需要开具。
    一般情况下,财产继承人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请求出具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对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这两种继承方式,财产的继承权的是法定的,继承时是不需要开证明的。
    继承是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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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3: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