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部分地区可以异地打结婚证。自2021年6月1日起,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男女双方均非上述地区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内地居民结婚,若男女双方未居住在上述地区,或户籍也未在上述地区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则不得异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