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转让的条件 |
释义 | 合同转让若属于无效,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其一,合同本身属于无效,一般是指合同标的属于国家禁止流通的违禁品、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国家利益、合同标的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等; 其二,合同当事人不适格,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儿童)实施的所有民事法律行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18周岁青少年、8周岁--16周岁的以自己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青少年)实施的超出自己能力范围订立的合同及其他民事法律行为; 其三,合同一方当事人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合同相对人利益的,该合同转让无效。 一、《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法律内容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上就是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规定在《民法典》总则部分,即意味着《民法典》后续规定的典型合同和非典型合同军可以适用上述合同无效规定。合同本身无效,不受法律保护,那么该合同的转让也不受法律保护,效力上归于无效。上述规定的情形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其一,合同内容本身属于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其二,合同签订的双方当事人为了损害他人利益而恶意串通,属于订立合同目的违法。 二、合同转让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转让若被认定是无效,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约束,转让合同自始无效。此处需要区别于可撤销法律行为,因可撤销法律行为导致的合同受让人与转让人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可撤销事由原因不同而适用一年或6个月的除斥期间,逾期后可撤销权人则丧失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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