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的风险 |
释义 | 1、刑事责任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40条至第148条) (2)走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51条至第153条) (3)商业贿赂类犯罪 (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2、民事责任 (1)因经营过错而需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合同违约责任 (3)侵权责任 (4)股东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刑事责任风险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许多情况下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二)民事责任风险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以下情况法定代表人可能直接承担责任: 1.因经营过错而需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合同违约责任; 3.侵权责任; 4.股东责任。 二、在我国公司法人对公司的责任是什么 法人需要承担责任如下: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4、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6、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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