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之后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工人应当找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做出相应的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该工人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由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该工人缴纳工伤保险,则用人单位自己承担。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工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一、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工伤认定超时医药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规定,公司一个月内申请并认定,那么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个人在一年之内申请工伤并认定,医疗费由公司全部承担。 工伤认定受理后怎么办 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 三、建筑工地罚款合法吗 建筑工地罚款属于违法行为。建筑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属于平等地位参与民事活动,建筑单位没有权力对职工开罚单,随意罚款是违法行为。但建筑单位可以根据自己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工人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如果建筑工人迟到、早退或旷工,公司可以依据自身规定对工人进行相应罚款。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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