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拆迁安置房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主要包括评估、勘验测量、做出评估结果并公示、过户几个主要步骤。 一、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二、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三、拆迁当事人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 四、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向委托人提供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五、选择合适的房屋并进行过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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