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属于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将由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