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具体说来,承担刑事责任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但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龄化、成人化、暴力化的趋势,因此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