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对法人民事权利能力限制如下: 1、自然性质的限制,法人不得享有以生理存在为前提的人格权,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身体自由权、肖像权等,而不是以此为前提的人格权,如名誉权、名称权等; 2、法人不得享有血族关系所产生的身份权,如亲权、亲属权、配偶权等; 3、法人可以享有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继承权,而不是以自然人身份为前提的遗赠权; 4、民事权利受法律和行政命令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