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包括执行程序吗 |
释义 | 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一、执行程序中可以进行调解吗 在执行程序中不能进行调解,并不是说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和解与调解有明显的不同。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主动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以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无需人民法院继续执行而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因此,执行和解,是无需第三人参加,只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给付内容、给付方式、给付期限等项目的行为。而法院调解,是在诉讼当中,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后,应由受理案件的法院制作调解书。 二、向哪个法院申请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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