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需要哪些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条件: 一、购房合同失效时间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 1.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通常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如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二、身份证过期可以签租房合同吗 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证件过期了,只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自签字时成立并生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对于合同内容没有异议,是各自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在双方签字盖章时就已经生效,如果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才生效的话,要先办理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但租赁合同不在其中,租赁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不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并非不生效。房屋买卖合同则需要网签备案才能办理其他手续,虽然不是生效要件,但却是履行交易的必备条件,所以生效与否与能否继续履行时两码事,如果不登记影响到后续履行,即便生效了还是要去登记的。 三、都说黑白合同有法律效力,什么是黑白合同呢 黑白合同效力是:若两份合同均符合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主体适格等条件的,均可以发生法律效力。但若黑白合同是为了规避法律等非法目的而订立的,违反法律的那一份合同不生效。例如,当事人为了逃避契税,订立两份房屋买卖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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