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要求是: 1、遗嘱见证人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为非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具有利害关系的人员; 3、法律规定的遗嘱见证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一、父母的土地可以不给儿子吗 可以不给儿子。1、父母生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真实的情形下,可以就其个人财产进行处置,指定遗产继承人,该指定继承人可以是子女之中的一人或几人,也可以是其他公民或法人,更可以将个人财产,在其去世之后,捐赠给国家。2、遗嘱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可以自书遗嘱,经立遗嘱人本人签字,写上年、月、日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经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字,附年、月、日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危及情形下,可以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危及的情形消除后,应进行自书或代书遗嘱,之前所立口头遗嘱无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所立遗嘱的见证人。 二、可以委托律师立遗嘱吗 一般不可以委托律师立遗嘱。立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由本人亲自作出该单方法律行为,但律师可以作为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但仍需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共同签字并注明日期。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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