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能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如何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程序的人为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在其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时候,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申请人要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 一、农村信用社的支票丢了怎么补办 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补救,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需强调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措施,均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即票据因丢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二.失票人必须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三.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未获付款的有效票据。 二、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的区别 挂失止付是失票人自行救济的权利,并且挂失止付的效力是短期的;公示催告程序则是民事诉讼的一种特殊程序,失票人通过向法院申请此程序,先进行公示催告,如果没有人申报权利,则作出除权判决的公力救济方式,保障失票人的权利。一般来说可以先去银行进行挂失止付,再去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但是挂失止付并非公示催告程序的必须前提。 三、票据债务人是什么意思 票据债务人是什么意思:出现票据瑕疵时票据债务人应当承担责任。法律上的票据是指体现一定财产权利的有价证券,票据权利则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具体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前者是指持票人可以通过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来取得票据金额的权利,后者则是指在发生被拒绝付款的情况下,通过向其前手(所有的票据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及其保证人行使追索权,以得到票据金额偿还的权利。票据责任与票据权利相对,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而票据瑕疵是指票据上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使票据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票据,或者不能再作为正常的票据流通使用的情形。票据的债务人与持票人之间形成了以票据为依据的债权债务关系,持票人具有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债务人负有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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