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劳动法关于孕妇产假的规定 |
释义 | 劳动法规定了女职工的产假,包括生育和流产的情况。生育时,女职工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难产或多胞胎的情况有额外的假期。流产时,根据怀孕时长有不同的产假。生育和流产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用人单位应安排至少1小时的哺乳时间。对于生育二胎,晚育产假的奖励性部分不适用,仅享受国务院规定的98天产假。 法律分析 一、劳动法孕妇产假是怎么规定的 1、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3、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4、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5、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以下称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6、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间女职工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7、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二、生育二胎产假的有关规定 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奖励性产假包括晚育和独生子女增加的产假。 对于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少地区将晚育范围确定为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国务院相关规定中明确的98天。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享受不少于14周的时间,其中包括产前休假2周,难产增加2周,以及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2周。流产的女职工根据怀孕时长享受2至6周的产假。生育保险基金将支付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而用人单位应根据法定标准支付工资和提供哺乳时间。对于生育二胎,晚育产假奖励性部分将无法享受,一般只有国务院规定的98天产假。以上是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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