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不足可以重新起诉吗? |
释义 | 证据不足可以重新起诉。在我国,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有三种,分别是相对不起诉,绝对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就是检察院认为在案证据无法证明犯罪事实,不符合起诉条件,经过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仍然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依然证据不足的,就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是,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如果发现新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是可以起诉的。在中国,刑事案件的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只有对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单位。 一、补充侦查期限超出期限后如何处理 补充侦查的期限超出后的处理: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如果是第一次侦查超期的,可以在第二次侦查当中完成处理,如果第二次超出的,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不起诉制度可分为哪几种 不起诉制度可分为以下几种: 1、法定不起诉是指具有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