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如发现配偶通过某些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益,应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取证,以证明对方的行为。证实后,法院可以少分或不分对方财产。如果证实是婚姻期间共同财产被一方独占,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分析 1、被侵害财产的一方应积极配合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并获得另一方涉及上述行为的证据,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存在上述行为,法院可以少分或不分给该方财产。 3、离婚后,如果证据证实婚姻关系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独占,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条是关于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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