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如何申请银行贷款 |
释义 | 去银行贷款大致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准备资料。个人首先准备好向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一般包括借款申请书、客户的、簿、、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有配偶的客户,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是抵押贷款的客户,需要出具抵押物的产权证;如果是免担保贷款的客户,需要提供良好的信用记录。 2、办理申请。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客户可以到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操持贷款申请向银行交验相关资料和客户交纳各项费用后,客户需要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并以此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 3、货款审查。如果是购房贷款,首先由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如果合格则由银行进行最后的审批;如果审查不合格,则银行将退回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办理其它法律手续。除合同之外,客户还需办理一些法律手续。然后就是银行放款。《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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