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投标合同中需要注意哪些破产风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招投标合同中,如果签约方的经济状况发生了破产,可能会导致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因此,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破产风险: 1. 签约方资金周转能力不足,导致无法按期付款或履行合同义务。 2. 签约方的盈利能力下降,导致无法承担合同责任或无法按照约定价格提供服务。 3. 签约方的破产或解散,导致合同终止或无法履行。 为避免以上风险,有必要谨慎选择合同签约方,对签约方的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并在合同中规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减少损失。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循公平原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债务人所欠债务超过其财产的价值,或者已经明显无力清偿债务,构成破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投标人应当证明自己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技术能力和信誉,但是能力证明不得超过实际需要。”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当事人之一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