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二人离婚后,关于孩子会判给谁,这一直都是离婚案件当中除了财产如何分割之外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受到了男女双方的重视,这一问题主要涉及到的是,在夫妻两个人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在夫妻双方确定离婚后,对于孩子应该由谁来看管,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对于未满2周岁的孩子,父妻二人离婚后,孩子归母亲;第二种,对于已满2周岁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先由孩子的父亲、母亲协商,如果两个人之间能够协商一致,则根据他们协商的结果来处理,如果两人对于孩子有谁来进行抚养协商不成,那么,人民法院需要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方式来指定监护人。第三种,对于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则要尊重该未成年人的意愿,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为他指定一名监护人; 因此,夫妻二人离婚后,孩子究竟要判给谁,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影响到这一情况处理结果的关键的因素是孩子的年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