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汇款凭证,出借人以借贷起诉败诉,能以不当得利再次起诉吗? |
释义 | 只有汇款凭证,出借人以借贷起诉败诉,能以不当得利再次起诉吗?只有汇款凭证,出借人以借贷起诉败诉,能以不当得利再次起诉吗只有汇款凭证,出借人以借贷起诉败诉,不能以不当得利再次起诉。不当得利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具有严格的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不能作为当事人在其他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缺少证据时的请求权基础。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后,又以不当得利为由另行起诉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构成要件:1、必须是一方受益。2、必须使他方受损。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既可能是行使不当得利的人,也可能是其继承人,还可能是第三人。受益人在履行返回义务时,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如果原物返还已不可能,则应偿还其价额。返还利益包括返还原物所生孳息。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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